銘傳大學教師教學獎勵遴選摘要
銘傳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教學卓越貢獻之專任教師,提升教學品質,依本校教師教學獎勵辦法。
教師教學獎勵之候選人應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於遴選的前三學年內在本校有連續任教事實;惟「教學傑出獎」候選人之任教年資須滿五年。
(二)前三學年教學評量平均成績均須達85分以上,並且無不良紀錄者。
(三)切實遵守學校有關教學之規定者
校長遴聘本校四名教學傑出或教學特優獲獎教師以及校外之專業人士三名擔任複審委員,依本校教師教學評鑑分級標準,針對複審之參選教師進行評審,並推薦「教學傑出」、「教學特優」與「教學優良」之獲獎名單。
本辦法之獎勵每學年舉辦一次,「教學傑出獎」名額以三位為限,「教學特優獎」名額以十位為限,「教學優良獎」名額以全校專任教師百分之五為限。教學傑出教師於獲獎五年後始得再提出教學獎勵申請,教學特優教師與教學優良教師三年內不得申請同級教學獎勵(含以下)。連續三次獲得教學傑出獎教師,列為「終身教學傑出教師」,嗣後不再推薦,並刊載本校校刊,登錄其優良事蹟永久陳列於校史室。
商品設計學系歷年獲「教師教學獎勵」的教師名單和獎項名稱
| 學年度 | 學院 | 系所 | 教師姓名 | 獎項 |
| 99 | 設計學院 | 商品設計學系 | 高凱寧 | 教學優良教師 |
| 100 | 設計學院 | 商品設計學系 | 莊慶昌 | 教學特優教師 |
| 101 | 設計學院 | 商品設計學系 | 衛萬里 | 教學傑出教師 |
| 102 | 設計學院 | 商品設計學系 | 閻建政 | 教學傑出教師 |
| 103 | 設計學院 | 商品設計學系 | 駱信昌 | 教學特優教師 |
| 104 | 設計學院 | 商品設計學系 | 莊慶昌 | 教學傑出教師 |
| 105 | 設計學院 | 商品設計學系 | 大鋸智 | 教學優良教師 |
